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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钢重组建设项目涉嫌违法

来源:财新网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5月29日晚间发布重组预案称,国有控股股东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重钢集团)预估198.34亿元的长寿新厂区相关资产及配套公辅设施的资产注入即将启动。

据重庆钢铁披露的重组预案,拟收购的标的资产主要包括重钢集团在重庆市长寿区投建的焦化、烧结、炼铁、炼钢等的相关资产,原料码头、铁路等配套辅助设施及上述资产所用部分土地。扣除重庆钢铁因环保搬迁导致的固定资产减损的预估值23亿元后,注入资产达175.34亿元。

重庆钢铁表示,此次资产重组将从根本上解决公司与重钢集团因为环保搬迁造成的潜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极大地促进了上市公司作为经营主体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然而,来自政府审计等部门的多份材料显示,注入资产包含在整个重庆钢铁集团搬迁到重庆市长寿区的建设项目中,没有按规定经过国家发改委批准,便擅自动工建设,属于违法违规项目。同时地方政府还存在违法违规给予补贴的问题。

包括审计署在内的多个国家相关部门都对此提出警告,甚至表示要对其责令停止建设,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而违规使用土地则面临巨额罚款等问题。接近政府审计部门的人士表示,现在重庆全市范围的项目大审查可能再度将其牵出。

重庆钢铁董秘游晓安5月30日向财新记者证实,到目前为止重钢集团的搬迁仍然没有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核准,但是整个申请工作仍然在进行当中,目前尚不能预测能不能通过核准,这肯定将会对此次资产注入产生影响,但是相信控股股东重钢集团会积极处理此事。

信披存疑

2007年,在重庆市政府的统筹安排下,重钢集团启动了环保搬迁工程,旗下上市公司重庆钢铁也追随重钢集团的搬迁步伐,一同迁往三峡库区城市的长寿区。

根据重钢集团和重庆市长寿区政府2006年签订的《重钢新区钢铁基地建设项目合作协议》,重庆钢铁和重钢集团将在长寿区江南镇建立规模为550万吨钢、650万吨钢材的钢铁生产基地。在长寿新厂区的建设过程中,重钢集团承担了投资和建设的主要工作,重庆钢铁参与了轧钢等末端生产环节的投资和建设。

2007年初,重庆市政府召开重钢集团环保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表示整个搬迁工程总投资在240亿元左右。同年5月,重钢集团环保搬迁项目开工。

在此前和此后数月,重庆钢铁并未对外公告相关搬迁的具体信息。直到2008年8月26日,搬迁工作已实际进行一年零两个多月以后,重庆钢铁才对外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重钢集团根据重庆市政府节能减排、产业布局和规划的要求,拟实施环保搬迁战略,将其主要产业由重庆市大渡口区迁往重庆市长寿区江南镇的有关事宜。

2008年12月23日,重庆钢铁再次对外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启动了搬迁环保的有关准备工作”,同时强调搬迁是按照重庆市政府的要求进行的,“并已向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有关政府部门上报了关于环保搬迁的有关申请文件”。此时,搬迁实际已进行一年半。

来自政府审计部门的材料显示,重庆是在2008年4月23日上报国家发改委请求核准重钢集团搬迁项目请示的,但是并未得到国家发改委的核准。

针对信息披露延迟的情况,重庆钢铁董秘游晓安表示,重钢集团当初按照重庆市政府的要求进行环保搬迁,同时承诺搬迁不会影响到控股公司重庆钢铁的生产活动,但是具体的实施细则尚未出炉,因此才会出现在开工一年多后才公告的情况。

屡被警告

财新记者了解到,在重钢集团搬迁工程准备开工前,有多个国家相关部门要求重钢集团依法按照相关程序获批后实施,步子不要迈得太大。在开工后,亦针对违规违法之处进行警告。

例如,根据2007年初重庆市政府召开的重钢集团环保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要求,重钢集团搬迁项目享受重庆市主城区环境污染安全隐患重点企业搬迁优惠政策,五年内重钢集团将为此获得12.5亿元左右的税费返还。在实施的过程中,此举遭到国税部门的反对,而审计部门亦提出异议。

审计部门表示,尽管重钢集团的搬迁步伐实施较快,但是始终少了关键一环,那就是国家发改委的批准。因此2009年10月前后,再次对重钢集团提出警告,指出,截止2009年8月底,重钢集团搬迁项目已发生投资100多亿元,同时地方政府还对此进行违法批地数千亩,此举已严重违规违法。

来自审计部门的人士表示,如此大的项目未批先建,足以对相关人员进行撤职等处分了。

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应报核准而未申报的项目、虽然申报但未结核准便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以及未按项目核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一经发现,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应立即责令其停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对此,游晓安表示并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