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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伪装成“中间人”骗运钢材销赃

日前,宝山检察院起诉了两起利用钢材贸易的QQ群实施诈骗的犯罪,两名被告人因虚构钢材相关贸易骗取财物被送上法庭。承办检察官提醒,现今这些新的交易方式在给企业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提醒经营者应当增强防范意识。

签假运输合同骗钢材

24岁的李某是一名个体运输户,刚做父亲不久的他为给女儿办一次风风光光的满月酒,想签假运输合同骗取钢材。今年3月19日李某通过互联网购买了作案用的QQ号、手机号、联系他人制作了名为“皮某某”虚假的身份证、“远景物流公司”虚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公章、以及假驾驶证、行驶证。

之后李某在QQ群上发布低价运输的信息。3月23日李某以皮某某的身份通过QQ与“真和”钢材剪切公司谈妥了一笔钢材委托运输业务,随后李某冒用远景公司名义,通过传真与“真和”公司签订虚假的委托运输合同。

同日,李某通过路边司机电话联系一名货运司机,至真和钢材剪切公司顺利提取了价值15万元的钢材后销赃。李某于3日后在江苏省江阴市被抓获后移送宝山分局。现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二千元。

通过QQ群联系“业务”

无独有偶,年轻的外来务工人员也通过钢材贸易的QQ群,实施了一起类似的诈骗。今年2月林某在QQ群上获悉被害单位上海锦绣物资有限公司需要购买钢材的信息后,便冒充锦绣公司业务员电话联系上海元通有限公司业务员联系,并向元通公司业务员索取了银行打款账号。

林某再冒充元通公司业务员电话联系锦绣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假称可以提供钢材,并谈妥价格。李某遂于当日按约定将货款人民币12.3万余元汇入林某提供的元通公司的银行账户。当日22时许,林某至元通公司仓库顺利提取了钢材29.84吨钢材(价值11.6万余元)。今年4月7日林某在福建省宁德市某宾馆门口被抓获。(以上公司名均为化名)

特别提醒

应警惕“不见面”交易

通过网络、传真、电话等通讯系统,许多贸易活动双方不见面即可完成整个交易过程。检察官提醒经营者增强防骗意识,交易时应特别提高警觉,对对方提供的各类企业、个人信息予以及时的调查核实,以防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来源:新报